赵县人民医院:
为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政策,缓解医院停车难、停车乱的问题。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冀发改价格﹝2016﹞1424号)和你单位的申请,报经县政府批准,决定对县人民医院停车场实行收费管理。
一、停车收费标准
昼间(7:00--19:00)首小时免费,超过一小时不足二小时收费3元,之后每增加一小时加收1元,封顶5元。夜间(19:00--次日7:00)每辆次收费3元,首小时免费。全天封顶8元。
二、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1年6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
三、 相关要求
你单位要认真按照明码标价的要求,在收费场所和媒体上公示停车收费价格,同时严格执行机动车停放服务价格政策,采取多种便民措施,为用户提供信息查询和告知服务,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不断优化服务,保障院内道路畅通和车辆安全。
赵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