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行政执法公示  > 事前公示  > 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关于承接一批市级下放(委托)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15 11:50 来源: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字体: 打印
赵审改办〔2022〕2号
 
县直各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向县(市、区)下放(委托)一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石审改办〔2022〕4号)文件要求,确保市级行政审批事项承接落实到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抓紧做好衔接落实。县行政审批局要及时与市行政审批局做好业务沟通衔接,及时开通业务系统审批账号、配置审批权限,加强业务学习,提升服务能力,确保审批工作的无缝衔接,防止出现审批脱节和管理真空。
二、优化事项审批流程。县行政审批局要严格落实清单管理制度,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办法》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抓紧在河北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调整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完善承接事项实施清单,优化审批流程,明确审批时限,确保接得住、批得好,切实提高审批效能。 
三、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各有关监管部门要做好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对接工作,强化监管主体责任,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建立健全审批与监管衔接畅通、信息共享的工作机制,确保审批、监管无缝对接。
 
赵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24日         
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