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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度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24 10:45 来源:农业农村局 【字体: 打印
各农业、畜牧业服务主体
为深入贯彻河北财政厅《河北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冀财农〔2024〕40号)和河北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精神,充分发挥中央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全县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我局拟对2024年度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承担主体进行遴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时间
2024年07月24日-2024年07月26日逾期不予受理。二、申报主体
项目承担主体及支持对象主要为农机(农业)合作社、农机专业服务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草食畜养殖场(户)及相关涉农公司。
三、申报条件
注册地在本县域内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在县农业农村局备案。优先选择发展基础较好、秸秆综合利用开展较好的农业、畜牧业经营主体。 
四、申报材料(全部电子版装U盘提交)
1、营业执照
2、开户行许可证
3、法人身份证
4、土地承包合同
5、公司简介、往年从事秸秆综合利用佐证材料
6、申报单位名下农机具发票
五、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按通知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向赵县农业农村局农机推广站提出申请。
2、县农机推广站就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
3、农机推广站组织人员对项目申报主体提供的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实施主体。
4、确定实施主体后在赵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无异议后向上级上报。
联系人:王丁
联系电话:15373051110
邮箱:76874316@qq.com
地址:赵县自强路12号
赵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24日
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