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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县行政审批局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18-08-08 10:37 来源:系统管理员 【字体: 打印
赵县行政审批局责任清单
序号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处室 备注
1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行政审批局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及时向各职能部门推送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协调解决审批事项办理中的各类问题;负责本部门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管理和绩效考核;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负责:文秘机要、统计宣传、信访党建、财务人事、后勤接待、应急管理等日常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行政审批及电子监察系统运行维护、应用培训、安全保密工作;电子设备管理、维修、采购;政务公开信息的制定与发布;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等工作。
 
综合科  
2 负责项目投资、市场主体、个体注册、城建交通、社会事务、涉农事务等方面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负责: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依法必须招标的基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的核准;除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外其他危险化学品(不含仓储经营)经营许可;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排污许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置的设施、场所核准;防治污染设施拆除或闲置审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的设立、调整审核;施工噪声排放许可证核发;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
 
项目投资科  
负责: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名称预先核准(包括企业、企业集团、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广告发布登记;企业集团核准登记
 
市场主体科  
负责:个体工商户注册、变更、注销登记;名称预先核准(个体工商户)。 个体注册科  
负责:县管权限交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公路超限运输许可;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道路货运经营许可;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 ;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核发;计量标准器具核准;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城建交通科  
负责: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社会团体修改章程核准;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核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建设殡仪馆、火葬场、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经营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墓地审批;会计代理记账机构设立审批;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民办教育机构名称冠名“河北”的审批;教师资格认定;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人体器官移植除外);执业医师申请个体行医审批;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含港澳台,外商独资除外);医师执业注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公共场所改、扩建卫生许可;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省直医疗卫生机构以外的护士延续注册许可;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立许可;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核发;再生育审批;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认证(GSP);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娱乐场所设立审批;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营业性演出审批;出版物零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审批;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审批;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核发;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中外合作音像制品零售企业设立与变更审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对文物保护单位、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许可;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国有文物收藏单位馆藏文物审批;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改变用途审核;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职业介绍机构审批;地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药品经营许可(零售)。
 
社会事务科  
负责: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乡村兽医登记许可;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木材运输证核发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核发;生鲜乳收购站许可;粮食收购资格认定;农药经营许可;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操作证件核发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证书和牌照核发;取水许可;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核;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河道采砂许可;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审批;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占用防洪规划保留区内土地审批;小作坊登记证;小餐饮登记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 
 
涉农事务科  
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