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执法
类别 |
执法主体 |
承办机构 |
执法依据 |
实施对象 |
办理时限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备注 |
法律 |
行政法规 |
地方性法规 |
部委规章 |
政府规章 |
规范性文件 |
法定时限 |
承诺时限 |
32001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
行政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项目投资科 |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73号)第三条 |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2017年国家发改委令第2号)第四条 |
《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冀政字〔2018〕4号第五条 |
|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
20个工作日 |
1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2002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审批 |
行政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项目投资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6年7月修订)第十五条 |
|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第三条 |
《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第五条
|
《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第二十三条 |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
20个工作日 |
15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2003 |
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 |
行政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项目投资科 |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73号)第三条 |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2017年国家发改委令第2号)第四条 |
《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冀政字〔2018〕4号第五条 |
|
|
5个工作日 |
即办 |
不收费 |
|
32004 |
依法必须招标的基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的核准 |
行政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项目投资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2011年第613号令)
|
|
|
|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
|
|
1个工作日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2005 |
除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外其他危险化学品(不含仓储经营)经营许可 |
行政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项目投资科 |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 |
|
|
|
|
|
30个工作日 |
2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2006 |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 |
行政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项目投资科 |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
|
|
|
|
|
20个工作日 |
2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2007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行政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项目投资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七条第三款,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
|
|
|
|
|
报告书60日、报告表30日 |
报告书15日、报告表7日 |
不收费 |
|
32008 |
排污许可 |
行政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项目投资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 |
|
|
|
|
|
|
20个工作日 |
7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2009 |
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置的设施、场所核准 |
行政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项目投资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44条 |
|
|
|
|
|
|
35个工作日 |
1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2010 |
防治污染设施拆除或闲置审批 |
行政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项目投资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五条 |
|
|
|
|
|
|
20个工作日 |
1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2011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
行政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项目投资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条 |
|
|
|
|
|
|
20个工作日 |
1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2012 |
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的设立、调整审核 |
行政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项目投资科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八条 |
|
|
|
|
|
20个工作日 |
1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2013 |
施工噪声排放许可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项目投资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 |
|
|
|
|
|
|
20个工作日 |
5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2014 |
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项目投资科 |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
|
|
|
|
|
20个工作日 |
1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2015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
行政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勘验和城建交通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主席令第九十一号,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第七条; |
|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 |
|
|
建设单位或个人 |
7个工作日 |
5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2016 |
商品房预售许可 |
行政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勘验和城建交通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7月5日主席令第二十九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第四十五条 |
|
|
|
|
|
房地产开发企业 |
10个工作日 |
5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2017 |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
行政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勘验和城建交通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1985年9月6日主席令第二十八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六条 |
|
|
|
|
|
企业、事业单位 |
20个工作日 |
1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2018 |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勘验和城建交通科 |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第十五条、第三十八条; |
《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2013年9月1日施行)第十八条。 |
《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建设部第135号令)第7条、第14条; |
《河北省燃气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2第6号)第十一条; |
《石家庄市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石建〔2011〕151号) 第七条; |
企业、事业单位 |
20个工作日 |
1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2019 |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
行政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勘验和城建交通科 |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第三十八条; |
|
《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建设部第135号令)第7条 |
《河北省燃气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2第6号)第三十一条; |
|
企业、事业单位 |
20个工作日 |
1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2020 |
县管权限交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
行政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勘验和城建交通科 |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15年国务院令第662号修订)第三十三条; |
|
《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2006年交通部令第6号)第八条 |
|
《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国办发[1999]16号); |
企业、事业单位 |
20个工作日 |
1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2021 |
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
行政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勘验和城建交通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997年7月3日主席令第86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第五十条、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3月7日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 |
|
|
|
|
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人 |
20个工作日 |
1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2022 |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委托原单位) |
行政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勘验和城建交通科 |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04年4月30日国务院令第406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十条、第十一条 |
|
|
|
|
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人 |
20个工作日 |
1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2023 |
道路货运经营许可(委托原单位) |
行政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勘验和城建交通科 |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04年4月30日国务院令第406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五条 |
|
|
|
|
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人 |
20个工作日 |
1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2024 |
出租汽车经营许可(委托原单位) |
行政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勘验和城建交通科 |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附件第112项 |
|
|
|
|
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人 |
20个工作日 |
1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2025 |
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行政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市场主体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九条、第十三条、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三十二条; |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七条;《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条。 |
|
|
|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15 个工作日 |
3 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2026 |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行政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市场主体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三条; |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 |
|
|
|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10 个工作日 |
3 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2027 |
广告发布登记 |
行政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市场主体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九条; |
《广告管理条例》第六条 |
|
|
|
|
法人、其他组织 |
10个工作日 |
3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2028 |
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行政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市场主体科 |
|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三条、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二条 |
|
|
|
|
公民 |
15个工作日 |
2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2029 |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涉农事务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0年7月8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2015年11月4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一条; |
|
|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管理办法》(2011年8月22日农业部令2011年第3号公布,2015年4月29日农业部令2015年第1号修订) |
|
|
社会组织、公民 |
20个工作日 |
1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2030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涉农事务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1997年7月3日主席令第八十七号,2015年4月23日予以修改)第二十条; |
|
|
《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15号 |
|
|
社会组织、公民 |
20个工作日 |
1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2031 |
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涉农事务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1997年7月3日主席令第八十七号,2015年4月23日予以修改)第二十条; |
|
|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 |
|
|
社会组织、公民 |
20个工作日 |
2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2032 |
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涉农事务科 |
《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
|
|
|
|
|
社会组织、公民 |
30个工作日 |
15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2033 |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
行政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涉农事务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二十四条 |
|
|
|
《河北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发放管理办法》(冀政办函〔2011〕14号)第十条 |
|
社会组织、公民 |
20个工作日 |
1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2034 |
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 |
行政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涉农事务科 |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
|
《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
|
|
社会组织、公民 |
5个工作日 |
5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2035 |
乡村兽医登记许可 |
行政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涉农事务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七条 |
|
|
《乡村兽医管理办法》第六条 |
|
|
社会组织、公民 |
20个工作日 |
1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2036 |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涉农事务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
|
|
《河北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第十条 |
|
社会组织、公民 |
20个工作日 |
1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2037 |
木材运输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涉农事务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 |
|
|
|
|
社会组织、公民 |
3个工作日 |
3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2038 |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核发 |
行政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涉农事务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0年7月8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2015年11月4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一条; |
|
|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 第40号) |
|
|
社会组织、公民 |
20个工作日 |
1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2039 |
生鲜乳收购站许可 |
行政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涉农事务科 |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536号) |
|
《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 |
|
|
社会组织、公民 |
20个工作日 |
1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2040 |
粮食收购资格认定 |
行政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涉农事务科 |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
|
|
《河北省粮食流通管理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 |
|
社会组织、公民 |
15个工作日 |
5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2041 |
农药经营许可核发 |
行政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涉农事务科 |
|
《农药管理条例》全文(2017修订)》 |
|
《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7年第5号)第四条 |
|
《河北省农药经营许可审查细则》第五条 |
社会组织、公民 |
20个工作日 |
1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2042 |
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核 |
行政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涉农事务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1988年1月21日主席令第六十一号,2016年7月2日予以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84年5月11日主席令第十二号,2017年6月27日予以修改) |
|
|
|
|
|
社会组织、公民 |
20个工作日 |
7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2043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行政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涉农事务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9号,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
|
|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1995年水利部令第5号发布,2005年水利部令第24号,2017年水利部令第49号修改)。 |
|
|
社会组织、公民 |
20个工作日 |
7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2044 |
河道采砂许可(一般行洪河道) |
行政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涉农事务科 |
|
|
《河北省河道采砂管理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8〕第3号) |
|
|
|
社会组织、公民 |
20个工作日 |
7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2045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 |
行政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涉农事务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主席令第74号)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号)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
|
|
|
|
社会组织、公民 |
20个工作日 |
7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2046 |
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审批 |
行政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涉农事务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主席令第74号)第三十八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号)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
|
|
|
|
社会组织、公民 |
20个工作日 |
7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2047 |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
行政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涉农事务科 |
|
|
|
《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水利部水建[1998]16 号,2017年水利部令第49号修订) |
|
|
社会组织、公民 |
20个工作日 |
7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2048 |
占用防洪规划保留区土地审核 |
行政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涉农事务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7年)第十六条“防洪规划确定的河道整治计划用地和规划建设的堤防用地范围内的土地,经土地管理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地区核定,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批准后,可以划定为规划保留区;该规划保留区范围内的土地涉及其他项目用地的,有关土地管理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定时,应当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 |
|
|
|
|
|
社会组织、公民 |
20个工作日 |
7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2049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行政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涉农事务科 |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 |
|
|
|
|
|
社会组织、公民 |
20个工作日 |
15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2050 |
食品生产许可证 |
行政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涉农事务科 |
|
|
|
|
|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第三十三条 |
社会组织、公民 |
20个工作日 |
1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2051 |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操作证件核发(委托原单位) |
行政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涉农事务科 |
|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63号 |
|
|
|
|
社会组织、公民 |
2个工作日 |
1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2052 |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证书和牌照核发(委托原单位) |
行政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涉农事务科 |
|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63号第二十一条 |
|
|
|
|
社会组织、公民 |
2个工作日 |
1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2053 |
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小作坊) |
行政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涉农事务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 |
|
|
|
|
|
社会组织、公民 |
20个工作日 |
1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2054 |
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小餐饮) |
行政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涉农事务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 |
|
|
|
|
|
社会组织、公民 |
10个工作日 |
1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2055 |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
行政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科 |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0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三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
|
|
《河北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 |
|
法人、公民、其他组织 |
60个工作日 |
1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2056 |
社会团体修改章程核准 |
行政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科 |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0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三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
|
|
|
|
社会团体 |
30个工作日 |
5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2057 |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
行政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科 |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1号)第三条、第五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
|
|
|
|
法人、公民、其他组织 |
60个工作日 |
1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2058 |
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核准 |
行政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科 |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1号)第十五条。 |
|
|
|
|
民办非企业单位 |
30个工作日 |
5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2059 |
建设殡仪馆、火葬场、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经营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墓地审批 |
行政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科 |
|
《殡葬管理条例》(1997年7月21日国务院令225号,2012年11月9日予以修改)第三条、第八条 |
|
|
|
|
法人、公民、其他组织 |
30个工作日 |
1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2060 |
会计代理记账机构设立审批 |
行政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85年1月21日主席令第二十一号,2017年11月4日予以修改)第三十六条; |
|
|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2005年1月22日财政部令第27号,2019年3月14日予以修改)第二条第二款、第三条第一款 |
|
|
法人 |
10个工作日 |
5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2061 |
实施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 |
行政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年12月28日主席令第80号,2016年11月7日予以修改)第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五条; |
|
《河北省民办教育条例》(河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01年6月1日通过)第十二条。 |
|
|
|
法人、公民、其他组织 |
3个月 |
2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2062 |
民办教育机构冠名“河北”的审批 |
行政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科 |
|
|
《河北省民办教育条例》(河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01年6月1日通过)第十一条。 |
|
|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衔接国务院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和我省2014年第一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公告》 |
法人、公民、其他组织 |
3个月 |
1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2063 |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人体器官移植除外) |
行政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科 |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五十三条; |
|
|
|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附件1第1项 |
法人、公民、其他组织 |
45个工作日 |
2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2064 |
执业医师申请个体行医审批 |
行政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科 |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五十三条; |
|
|
|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附件1第1项 |
公民 |
45个工作日 |
2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2065 |
医师执业注册 |
行政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
|
|
|
|
|
公民 |
20个工作日 |
即办件 |
不收费 |
|
32066 |
省直医疗卫生机构以外的护士延续注册许可 |
行政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科 |
|
《护士条例》第十条; |
|
|
|
|
公民 |
20个工作日 |
即办件 |
不收费 |
|
32067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行政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科 |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 |
|
|
|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第49项 |
法人、公民、其他组织 |
20个工作日 |
1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2068 |
公共场所改、扩建卫生许可 |
行政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科 |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 |
|
|
|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第49项 |
法人、公民、其他组织 |
20个工作日 |
1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2069 |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
行政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九条。 |
|
|
|
|
|
法人、公民、其他组织 |
20个工作日 |
1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2070 |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 |
行政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科 |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八条 |
|
|
|
|
法人、公民、其他组织 |
20个工作日 |
1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2071 |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项目竣工验收 |
行政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科 |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八条 |
|
|
|
|
法人、公民、其他组织 |
20个工作日 |
1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2072 |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
行政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科 |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八条 |
|
|
|
|
法人、公民、其他组织 |
20个工作日 |
1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2073 |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 |
行政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二条;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 |
|
|
|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附件2(一)第50项 |
法人、公民、其他组织 |
60个工作日 |
2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2074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立许可 |
行政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科 |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九条; |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第二条; |
|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下放管理层级第50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法人、公民、其他组织 |
30个工作日 |
2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2075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科 |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 |
|
|
|
|
公民 |
20个工作日 |
3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2076 |
再生育审批 |
行政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科 |
|
|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 |
|
|
|
公民 |
7个工作日 |
即办件 |
不收费 |
|
32077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
行政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科 |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2002年9月29日国务院令第363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三条。 |
|
|
|
|
法人、其他组织 |
20个工作日; |
1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2078 |
娱乐场所的设立审批 |
行政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科 |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06年1月29日国务院令第458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九条、第七条、第八条 |
|
|
|
|
公民 |
20个工作日; |
1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2079 |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 |
行政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科 |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08年7月22日国务院令第528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六条 |
|
|
|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20个工作日; |
1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2080 |
营业性演出审批 |
行政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科 |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08年7月22日国务院令第528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十四条 |
|
|
|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20个工作日; |
7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2081 |
出版物零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审批 |
行政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科 |
|
《出版管理条例》(2001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343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七条 |
|
|
|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20个工作日; |
1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2082 |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 |
行政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科 |
|
《电影管理条例》(2001年12月25日国务院令第342号)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 |
|
|
|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附件2《国务院决定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第65项;《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第56项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20个工作日; |
1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2083 |
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审批 |
行政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科 |
|
|
|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1993年10月5日国务院令第129号,2013年7月18日修改)第七条、第五条 |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20个工作日; |
1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2084 |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科 |
|
《印刷业管理条例》(2001年8月2日国务院令第315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十九条 |
|
|
|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20个工作日; |
1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2085 |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
行政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科 |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附件第336项; |
《健身气功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9月11日国家体育总局令第4号发布) |
|
|
《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0〕21号)第62项 |
公民、法人 |
20个工作日; |
1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2086 |
中外合作音像制品零售企业设立与变更审批 |
行政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科 |
|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2001年12月25日国务院令第341号)第三十五条 |
|
|
|
|
法人、其他组织 |
20个工作日; |
1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2087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
行政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科 |
|
《全民健身条例》(2009年8月30日国务院令第560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二条; |
|
|
|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第91项 |
其他组织 |
20个工作日; |
1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2088 |
对文物保护单位、未核定为文物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许可 |
行政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1982年11月19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令第11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一条 |
|
|
|
|
|
法人、其他组织 |
20个工作日; |
1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2089 |
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国有文物收藏单位馆藏文物审批 |
行政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1982年11月19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令第11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四十条 |
|
|
|
|
|
法人、其他组织 |
20个工作日; |
1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2090 |
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 |
行政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1982年11月19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令第11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
|
|
|
|
|
法人、其他组织 |
20个工作日; |
1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2091 |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改变用途审批 |
行政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1982年11月19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令第11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三条 |
|
|
|
|
|
法人、其他组织 |
20个工作日; |
1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2092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 |
行政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主席令第80号,2002年12月28日)第十二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99号,2004年3月5日)第十一条; |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4]10号,2004年4月7日) |
|
|
法人、其他组织 |
30个工作日; |
2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2093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
行政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主席令第65号,2012年12月28日予以修改)第五十七条; |
|
|
|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13年6月2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第二条、第三条 |
|
法人 |
20个工作日; |
15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2094 |
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 |
行政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主席令第70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四十条; |
|
|
|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附件第86项 |
法人 |
20个工作日; |
15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2095 |
地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
行政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科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0号) |
|
|
法人 |
20个工作日; |
1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
32096 |
药品经营许可(零售) |
行政许可 |
县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四条 |
|
|
|
|
|
法人 |
15个工作日; |
15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