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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县教育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2-25 17:05 来源:教育局 【字体: 打印
赵县教育局
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有关部署要求,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教育领域的全覆盖,大力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变教育监管理念,提升监管效能,创造良好的教育发展环境。
(二)坚持依法监管。严格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三)坚持公正高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学校和教育机构负担,优化教育发展环境。
(四)坚持公开透明。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证监管对象权力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县教育局决定成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贾立志
副组长:安力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安力国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成员:陈军立、张彪、王立锁、王志刚、马慧哲、闫红波、牛少芬。
工作职责: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全县教育系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抽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度建设、工作协调、调查研究、督导推进,及时向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办公室成员负责本业务领域具体工作推进,组织实施本业务领域抽查、指导、督办、统计和情况汇总,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随机抽查的对象和内容
(一)民办学校事中事后监管检查
1.检查内容。
党的建设。检查工作机制建设、党务工作队伍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的组织生活、思想政治工作情况;
办学思想。检查学校定位和发展规划情况;
办学条件。检查基础设施和教师队伍建设情况;
资产财务。检查办学投入、法人财产权、办学支出情况;
组织制度。检查办学许可证核定项目、举办者资质、决策机构和制度建设、校长情况、教职工权益及待遇、民主管理和监督情况。
教学管理。检查教学管理、学生管理情况;
招生与校园文化。检查招生工作、校园文化情况;
后勤与安全稳定。检查后勤管理、师生关系、安全稳定工作机构及制度建设、安全稳定状况情况。
2.检查方法。通过实地检查、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组织座谈等方式对民办学校年度办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二)中小学教育装备产品(含文体教育用品、教学仪器、校服等)检查
1.检查内容。中小学教育装备、实验室、图书(室)馆、计算机的管理、使用情况是否执行国家规程进行检查,校服是否落实了双送检制度等。
2.检查方法。检查采取到学校进行现场检查,并书写现场检查笔录,对检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四、建立监管对象名录库
  县级教育监管对象名录库为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明确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监管的学校或教育机构,按照全面覆盖、动态管理的原则建立,包括各公办学校、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培训机构。抽查组织科室可针对不同的抽查事项,根据监管对象的类别确定不同的随机抽取范围。
  、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由局机关执法人员构成,同时邀请相关科室的专业人员参加。局机关执法人员作为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专业人员根据所属领域作为特定抽查事项的随机选派检查人员。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根据执法检查人员变动情况定期更新。
  六、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
  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在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上,从监管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逐步推广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组织实施
  (一)制定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每年由随机抽查事项所涉及的业务室提出“双随机”抽查计划,经“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汇总、局领导审定后,统一公布实施。业务科室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中,也可根据工作实际,适时提出“双随机”抽查需求,经初审,并报局领导审定后予以增补。
  (二)“双随机”抽查的启动。根据年度计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含抽查项目、实施时间、抽查目的、执法人员数量、执法检查方式、保密要求以及检查结果运用等),启动“双随机”抽查。
  (三)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根据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按照“双随机”机制要求,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被随机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确有其他重要公务无法参加的,按抽取先后顺序依次进行递补)。执法检查人员与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
  (四)开展执法检查。指派一名干部为执法检查组组长,带领执法检查人员,根据工作方案,对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进行执法检查。
  (五)“双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按规定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随机抽查事项对应的监管对象总数的5%,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对涉及安全和民生的重点监管领域,以及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监管对象,可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六)抽查结果运用针对监管对象名录库逐一建立诚信档案。检查结束后,应形成执法检查报告,于抽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公布,并推送到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纳入监管对象的社会信用记录,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构成行政处罚要件的,要及时启动行政处罚程序;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做到“惩处一例,警示一片”,形成有效的震慑作用,增强监管对象守法的自觉性。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双随机”抽查是中央和省市县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一项重大部署,各有关室务必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学习研究,做好随机抽查方案的细化和落实,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提高检查水平,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取得实效。按照政府文件确定的时间进度要求,及时研究制定实施方案。
  (二)程序规范,档案齐全。要严格执法,提高执法效能,对同一监管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避免任性执法、执法扰民。“双随机”抽查的发起、随机抽取过程、检查结果运用等要做到档案齐全,全程留痕,主动接受监督。
(三)加强宣传培训。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及时总结随机抽查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双随机”工作机制。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监管能力和水平,确保监管质量;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使监管对象和广大人民群众能够理解和支持,为顺利推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