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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违法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
发布时间:2018-02-16 14:27 来源:系统管理员 【字体: 打印
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大违法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
2018年1月24日接到红旗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驻赵县承建华北制药赵县生物发酵基地一期VB12工程项目工人梁圣田反映,该工地负责人徐盛荣拖欠他们约10个班组269名工人工资,经对投诉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分析,初步认定该单位仍有约660万元工资未支付,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于2018年1月24日立案。
我局于2018年1月24日对红旗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驻赵县华药VB12项目负责人徐盛荣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赵人社劳监改通字[2018]第4003号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第一项,要求4日内支付工人工资,该负责人逾期未执行。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我局决定移交公安机关侦办。2018年1月29日赵县公安局受理此案。
2018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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