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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县出租车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措施
发布时间:2022-04-01 11:08 来源:交通运输局 【字体: 打印
 
    根据当前疫情形势,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为人民群众出行提供安全便捷的道路客运服务,根据石家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交通检疫组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场站等重点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道路旅客运输行业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措施如下:

   
一、压实疫情防控政治责任

    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统筹做好交通运输领域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为人民群众出行提供安全便捷的道路客运服务,有力有序有效做好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二、细化防控措施,强化重点环节

   (一)出租行业疫情防控
   坚持“十个常态化”,积极配合公安、卫生健康部门,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预防控制病毒传播,要求出租汽车公司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公司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疫情防控管理,对营运车辆实行备案制,出车前驾驶员必须向所属公司报备。各公司要建立抗疫情期间运营台账,安排专人进行登记、管理。
   二是出租车车辆要配备手持测温仪、消毒液和喷撒工具,出车前、后要加强运行车辆清洁、消毒、通风工作。营运期间严格落实出租车一客一消毒、通风和消毒措施,驾驶人员要加强自我保护,运行期间必须佩戴口罩,劝阻未佩戴口罩的乘客乘车。确保营运车辆卫生安全和乘客人身安全。
    三是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充分利用显示屏、广播、标语,印刷品等形式,加大防疫工作宣传力度,使广大乘客及时掌握防疫常识,提高疫情防御主动性,主动提醒候车乘客戴口罩,防止病毒传播蔓延。
    (二)司乘人员防控
    一是司乘人员应佩戴口罩上岗,加强自身防护。每日落实健康监测制度,坚持上岗前、下岗后体温检测并登记,严禁带病上岗。
    二是定期对公司后勤人员、司乘人员开展警示教育和防控知识教育,提高职工自我防护能力。
    三是做好与疫区人员接触情况排查,及时登记上报。
    四是每周一上午7点至9点,组织出租车司机与后勤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并与当日上报卫健委核实信息,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三)出租车辆防控
    一是坚持卫生消毒制度。运营车辆坚持按照《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的要求进行全面消毒,严格落实每一车次一消毒等措施,防止车辆带病毒运行,并做好清洁消毒工作记录。车内应保持清洁,及时清理垃圾,并常备口罩、手持式测温仪、消毒液、喷壶等消毒防护用品。
    二是加强运行车辆防控。确保乘客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应予以劝阻其乘车。在运输过程中,要加强对旅客观察,一旦发现疑似病人,要立即停车并与所在地卫生健康部门联系报告,同时要对所有同乘人员进行信息登记,按照要求配合卫生健康部门落实防控措施,并及时对车辆进行消毒处理。
    三是严格客运市场安全管理。充分发挥运营车辆信息化服务管理平台的作用,24小时不间断对营运车辆进行监控。发现司机不戴口罩、不按规定消毒的,一律暂封存营运车辆,并对驾驶员进行停运培训。大对道路客运市场的监督管理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黑车”非法营运行为,防止疫情通过“黑车”运输途径传播,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每天对客运市场进行巡查,疫情防控期间严厉打击非法营运黑车。督促出租车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配齐配强疫情防控人员,加强从业人员自身防护,加强营运车辆消毒、通风、保洁等工作,切实做好疫情期间道路客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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