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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材料
发布时间:2023-11-29 16:52 来源:交通运输局 【字体: 打印

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申请人提供以下材料:

 
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2.企业法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3.已购置车辆的,应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合格证明以及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参数及配置核查表,重型货车、半挂牵引车还应提供车辆生产企业随车附带的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证明;
拟投入车辆的,应提供投入运输车辆的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投入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等级、投入时间等。
 
4.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
证及其复印件;
 
5.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6.工商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7.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赵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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