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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赵县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29 09:25 来源: 【字体: 打印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赵县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赵县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为建立多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形成灭火救援合力,有效处置火灾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挥机构及职责
成立赵县联合灭火救援总指挥部(以下简称总指挥部)。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赵县消防救援大队。
总 指 挥:赵县政府主管消防工作的副县长。根据实际情况,可委派政府办主任代行总指挥职责。
副总指挥:赵县应急局有关领导
赵县消防救援大队有关领导
总指挥部职责:
1.确定总体灭火救援行动方案。
2.协调指挥各联动单位按指挥部命令开展灭火救援相关工作。
3.指定成立事故调查组。
4.适时组织召开联动工作会议,讲评和部署工作。
5.批准预案的演练、修订和火灾事故的新闻发布等事宜。
二、联动单位及其职责
1.各乡(镇)人民政府:协助总指挥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根据指挥部确定的范围,组织村(居)委会抽调足够数量的工作人员,以广播和挨家挨户通知等方式,组织周边群众疏散,根据群众意愿,或投亲靠友或集中安排,对少数高龄老人、病人等行动不便的特殊人员,安排车辆专人负责,采取适当方式安全转移,并妥善解决转移人员的食宿问题,协调火灾产权单位为灭火参战人员提供饮食保障,集中供应盒饭时,对现场遗留的饭盒等垃圾进行清理。(值班电话:赵州镇84947766、北王里镇84800201、新寨店镇84751002、韩村镇84862211、南柏舍镇84701068、范庄镇84899136、沙河店镇84831012、王西章乡84935195、前大章乡84761003、高村乡84836158、谢庄乡84871978)
2.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统筹制定、完善灭火与消防应急救援联动预案,协调各成员单位参与火灾扑救及消防应急救援的处置工作,组织相关专家或技术人员协助现场指挥部决策。(值班电话:84958916)
3.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根据灭火与应急救援任务的需要,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采用正确的处置措施,严密组织救援行动,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值班电话:119、89121614)
4.县公安局:负责根据现场处置需要,调集治安、交通管理等相关警种承担现场警戒、人员疏散、交通管制及秩序维护等工作;应急响应启动后,保障救援车辆优先通行。(值班电话:110、84941410)
5.市生态环境局赵县分局:负责处置现场的环境应急监测工作,为可能引发环境污染的火灾及消防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值班电话:84940051)
6.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现场需要派出挖掘机等大型工程车辆到场实施破拆、运输等任务;组织建筑专家对受灾害事故影响的建筑进行安全评估;根据需要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值班电话:84941518)
7.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处置现场所需物资的运输保障,组织协调因灾受损公路的抢修工作。(值班电话:87297700)
8.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协调医疗机构对现场伤员实施紧急医学救援工作。(值班电话:120、84941928)
9.县气象局:负责灭火与消防应急救援期间的气象信息收集工作。为指挥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值班电话:84930043)
10.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灭火需要,派洒水车为现场供水;负责统筹协调燃气企业加强对燃气设施的管控,负责组织相关专家或技术人员协助现场指挥;保障火灾事故区域优先供水,对消防用水区域内消火栓等供水设施进行紧急抢修;及时按需派出吊车、铲车、挖机、破拆车、土料运输车等工程车到场实施破拆、运输等任务。(值班电话:89650615)
11.县供电公司:负责调派相关专家、技术人员和救援力量为处置现场提供技术支持,实施断电、架设临时供电线路或出动应急供电设备等措施。(值班电话:84930032)
12.县水利局:保障火灾事故区域优先供水,对消防用水区域内消火栓供水设施进行紧急抢修。(值班电话:84941818)
13.县民政局:协助指挥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根据指挥部确定的范围,组织人员疏散,保障受灾人员的基本生活,做好群众的转移和安置;为灭火参战人员提供饮食保障。(联系电话:84941076)
14.新奥燃气、蓝天燃气,亚太燃气赵县分公司:负责组织专业力量实施或协助实施对事故燃气管线的抢修。(值班电话:85943666、84901323、84952589)
15.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赵县分公司:负责保障处置现场的通信畅通。(值班电话:69100200、54955168、89121418)
县消防救援大队除承担火灾扑救任务外,还承担其它灾害事故特别是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当需要联动单位履行上述职责配合救援时,根据赵县消防救援大队意见,由县政府值班室通知有关单位迅速出动力量参加抢险救援。
三、应急响应
(一)前期处置,由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现场指挥。县消防救援大队制定《重特大火灾处置工作预案》,根据不同类型的火灾,有针对性地制定多个应对预案,为处置火灾事故奠定了基础。
110、119接报火警后,按照消防救援大队职责和预案,根据现场具体情况,以救人为首要任务,迅速展开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火情按有关规定向县政府报告。
(二)部门联动,由副总指挥负责现场指挥。在前期处置的基础上,当需要启动部门联动机制时,立即向县政府报告,说明火灾基本情况、需要联动单位增援的具体内容,由县政府值班室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并通知联动单位快速出动。
联动单位接到县政府通知后,要立即组织力量赶赴现场,按照县政府告知的联系方式向总指挥部报告,根据总指挥部确定的总体灭火救援行动方案,领受作战任务,领取通信器材,任务执行过程中,要及时向总指挥部反馈信息。
(三)升级指挥,由县政府主管领导负责现场指挥。当发生下列情形:(1)重要党政机关、金融单位等敏感地域发生火灾时;(2)学校、商场、医院等人口密集区发生火灾时;(3)化工厂、油库等危险区域发生火灾可能引发爆炸等次生灾害时;(4)火情难以控制有进一步扩大趋势时。根据上述情况,副总指挥认为有必要提高指挥级别时,及时向县政府主管领导报告并提出建议,由县政府主管副县长或委派政府办主任到场指挥。
(四)保全证据。在抢险过程中,公安、消防、监察、应急局等部门要及时搜集和保全现场有关证据,掌握第一手资料,为深入调查提早准备。未经总指挥部批准,不得擅自清理现场。
四、联动备勤
各联动单位要提高应急意识和联动意识,制定本单位参加灭火行动简易预案,切实做好思想准备、人员准备和车辆物资准备等备勤工作,确保在关键时刻能够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总指挥部将适时组织开展联合灭火救援演练和应急拉动,并就各联动单位履责情况进行通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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