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县人民政府
 
赵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印发《赵县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24 年版)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06    来源: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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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的意见》和《河北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北省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指导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冀职能转变和数字政府小组〔2024〕4号)。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结合基层权责下放中“甩锅”“一放了之”问题专项整治,深入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组织有关部门编制了《赵县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24年版)》(以下简称《目录》),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快事项调整实施。各级各部门要根据《目录》明确的政务服务事项,在河北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进行动态调整,并规范完善事项实施规范;各级各部门要开展事项取消、收回等有关工作;县级部门要对赋权乡级许可事项,以委托形式“应放尽放”,签订委托责任书,刻制并启用审批委托专用章,配置相关审批专网、权限、账号和空白证照;对延伸受理环节事项要明确跨部门、跨层级业务衔接程序,确保办理便捷。同时,“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等赋权和延伸受理环节事项要实施“县乡同权”,赋权、延伸乡镇后县级部门仍可受理、办理,实现多点可办、跨层级可办,县乡两级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办理,防止出现拒办、推诿等情况。各级各部门要在12月28日前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确保乡村两级事项落实到位,服务高效,方便群众办事。
二、严格审批服务下沉。除《目录》中事项,各部门不得随意将其他政务服务事项以下放或采取授权、委托等形式转嫁给乡镇。对本区域自然禀赋不涉及事项,要有理有据严格界定。除自然禀赋不涉及事项外,乡村两级要全部认领《目录》中法定办结、法定受理初审事项;经县级清单管理部门同意后,可根据自身工作实际选择认领向乡级赋权事项、向乡村两级延伸受理环节事项。乡村两级要严格按照政务服务标准化要求,研究编制办事指南,明确需提交材料的名称、格式、份数等要求,不得随意增加申请材料、审批环节、办理时限等。
三、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县级赋权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组织有关业务股室积极指导对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开展全覆盖式培训,培训要形式多样和确保实效,提高乡村事项办理能力。建立长效培训机制,培训每月至少开展1次,培训情况要反馈县数政局。要加强业务督导,明确权限边界、规范乡村事项办理行为,提高办理质量,确保事项放得下、接得住、办得好。
赵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2024年12月24日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