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县司法局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坚持依法监管,创新监管方式,规范执法行为,细化推广“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任务安排和时间进度,结合实际,我局制定2020年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一、执行随机抽查事项指导清单制度
认真梳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对照公布的赵县司法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结合业务实际确定抽查事项名称、内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范围、抽查频率等。
二、抽查范围
赵县司法局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适用的检查对象的主要范围是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四个行业,并根据机构改革进程,不断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及时动态调整检查对象名录库,确保监管对象应纳尽纳。
三、健全随机抽查方式
1.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方式:结合实际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待查对象名单,确保监督执法效能。
2.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方式:采取科学编组、随机匹配的方式,实施全局内随机、各科室内随机,从《赵县司法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
被抽取的行政检查人员与被抽取的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并重新抽取行政检查人员。每次行政检查抽取的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3.随机抽查方式。抽查原则上以实地检查为主,为提高监管效能,减少抽查对法律服务机构的影响,可以采取多种抽查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实施抽查,包括书面检查、网络监测、邮寄专用信函等方式。必要时根据需要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审计、验资、咨询等相关工作,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门作出的检查、核查结果或者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
四、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按照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
1.律师事务所。一般每季度开展一次随机抽查,每次抽查比例10%左右。
2.公证处。一般每季度开展一次随机抽查,每次抽查比例10%左右。
3.司法鉴定机构。一般每季度开展一次随机抽查,每次抽查比例10%左右。
4.基层法律服务所。一般每半年开展一次随机抽查,每次抽查比例10%左右。
3年内已被随机抽查的法律服务机构,不列入随机抽查(对投诉举报多、列入执业异常对象名单、列入信用黑名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相关法律服务机构除外)。
五、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应用
在抽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要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同级政府网站及部门门户网站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着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的有效衔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效震慑,增强监管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六、工作要求
1.“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党中央、国务院重点关注的改革举措,是省、市、县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抓手,务必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重视和学习,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2.要规范执法。 随机抽查是转变监管方式、提升执法效能的有效手段,在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中,执法人员要加强规范执法意识,加快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附件:
1.赵县司法局2020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赵县司法局
2020年1月10日
赵县司法局2020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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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计划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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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计划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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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任务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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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任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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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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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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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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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对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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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发起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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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取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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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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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赵县司法局随机抽查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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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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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实施方案名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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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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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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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赵县司法局抽查事项清单选取抽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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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抽查要求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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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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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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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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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赵县司法局随机抽查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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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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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实施方案名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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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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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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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赵县司法局抽查事项清单选取抽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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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抽查要求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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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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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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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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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赵县司法局随机抽查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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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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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实施方案名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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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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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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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赵县司法局抽查事项清单选取抽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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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抽查要求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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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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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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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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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赵县司法局随机抽查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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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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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实施方案名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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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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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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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赵县司法局抽查事项清单选取抽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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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抽查要求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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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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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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