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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县医疗保障局机构设置
发布时间:2020-07-09    来源: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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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信息
机关职能
机关职能
(一)贯彻落实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规、制度、规划和标准。
(二)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险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组织建设网络信息和智能监控平台,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并组织实施。
(三)贯彻落实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参保筹资和保障待遇政策,城乡医疗保险政策标准,落实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落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方案及政策标准。
(四)贯彻落实全市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并组织实施。
(五)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落实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依法管理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执行情况。落实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价格监测信息发布制度。
(六)落实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落实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定点医药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医疗费用和医药价格,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能
县医疗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一)办公室。(二)基金监管和财务科。(三)医药服务管理和采购科。
办公地址/负责人/联系方式
赵县自强路288号;负责人:郝英华 联系方式:0311--87291560
办公时间
1月1日---5月31日 9月1日---12月31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6月1日---8月31日 上午8:30 --12:00 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