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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县公安局职责及机构设置
发布时间:2024-12-0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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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职能
机关职能
(一)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研究部署和组织实施全县公安工作,并检查监督贯彻执行情况。
(二)研究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公安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新措施,推进全县公安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三)收集、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有关情况,分析形势,搞好预测,制定对策,适时组织实施。
(四)规划和指导全县公安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建设及公安宣传、教育训练工作,负责对本级公安机关和下级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和督办公安民警重大违法违纪案件。
(五)指导和承办对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刑事案件、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预审工作,组织、协调、查办重大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案件。
(六)指导和参与邪教组织的专案及查禁取缔各种邪教组织工作。
(七)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治安案件,组织、协调、参与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和治安事故;承担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出入境、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特种行业等管理工作。
(八)组织实施消防和林业保卫工作,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九)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车辆和驾驶人员,维护交通秩序。
(十)依法监督指导全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农村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以及单位内部保卫和农村治保会建设。
(十一)组织实施全县范围内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二)指导全县看守所、拘留所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公安系统的信息通信和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四)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全县公安机关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十五)指导基层公安工作,规范、指导全县保安队伍管理工作。
(十六)组织、规范、实施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工作,做好技术防范工作。
(十七)指导和管理全县公安机关的装备、被装配备工作,指导做好财务和经费等保障工作。
(十八)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能
赵县公安局共有内设机构35个: 指挥中心、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查大队、交通管理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政治处、法制大队、警务保障室、出入境管理大队、公共信息网络安全大队、赵州镇派出所、谢庄派出所、范庄派出所、韩村派出所、前大章派出所、新寨店派出所、北王里派出所、高村派出所、沙河店派出所、王西章派出所、南柏舍派出所、看守所、拘留所、食品药品安全保卫大队、环境安全保卫大队、特巡警大队、科技信息通信股、信访股、审计股、督察室、机关党委、老干部股、警务协作大队、治安行动处置大队。
办公地址/负责人/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赵县永通路76号 负责人:宋军可 联系电话:0311-84941410
办公时间
1月1日--5月31日,9月1日--12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 13:300--17:30;6月1日--8月31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