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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县环境保护局2015年决算
发布时间:2016-09-14 09:32 来源:系统管理员 【字体: 打印
赵县环保局主要职责及部门预算构成
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我县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协同有关部门参与制定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受县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协助上级环保行政管理部门监督实施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负责全县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组织实施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及时掌握全县环境质量状况及发展趋势,提出改善的措施和意见。贯彻执行国家、省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措施和办法,参与编制全县可持续发展纲要和规划。组织全区辐射、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协助县大气办管理全县大气污染防治的所有事宜。承办县人大、县政协有关环境保护的议案、提案及环境信访污染纠纷、污染事故的查处。
注:我局只有本级单位无下属单位
决算只包括本级,汇总决算无下属单位。
环保局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情况
2015年,我单位财政补助人员136人,补助收入7878861.62元,基本支出费用共计7529361.62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429451.86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64018.3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62719.54元,其他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费473171.86元,年终结余349500(其中,大气污染防治治理资金185000元,年终精神文明奖164500元)。
2015年我单位财政收入7878861.62,支出7529361.62元,结余349500元,年终决算收支平衡,今后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年初预算编制执行,压缩开支,开源节流,为我单位财政工作打好基础。
赵县环保局三公经费公开情况
一、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与2014年决算对比增加了71905元,与2016年预算对比增加165095.98元,增加因素为车辆运行费用,(其中67387.19元为赵县大气污染防治指挥办公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2015年预算中没有包含,本单位实际超支97708.81元)。增加原因是2015年因日常工作力度加大,中队巡查力度增加,对车辆使用比较频繁而导致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2015年无因公出国人员。
三、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已细化。
四、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10辆,保有量为10辆。
五、2015年度无国内公务接待。
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