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局2017年预算公示
赵县发展改革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市级预算公开办法》规定,现将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职责 ; 根据赵政办发〔2015〕19号文件精神,我局主要职责如下:
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经济形势,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结构的目标、政策。 负责监测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负责提出全县价格总水平年度调控计划和调控目标;监测、预测全县价格总水平及其结构变动趋势,提出调控建议。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组织、指导全县经济技术交流工作,促进区域经济技术合作;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发展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按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标投标工作,贯彻执行价格(收费)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发展对商品及服务价格进行调价前期监审工作。
机构设置
发展改革局有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科、项目管理科、投资招商科、物价管理科
赵县发展改革局所属事业单位能源资源节约监察中心、农业区划办公室、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产业园区建设管理办公室。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规格
经费保障形式
赵县发展改革局
行政
正科级
财政拨款
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1、 收入说明
2017年预算收入80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5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50万元。
1、 支出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8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3万元,包括人员和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630万元,
2、 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7年预算收支安排803万元,较2016年预算增加526万元,
基本支出增加7万元,主要为增加人员经费支出,项目支出增加476万元,因2017年增加新项目。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共计安排119万元,主要用于发改局办公费,水电费,办公房取暖费等日常运行支出。
四、财政拨款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预算拨款安排;公务用车购置与运行维护费18.56万元(购置费为0,运行维护费16.56万元),公务接待2万元,与2016年基本持平,无增减变化
五、绩效预算信息
总体绩效目标 ;发展改革局深化投资改革,集中精力抓好区域经济调节,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监测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方面的情况,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责任;组织、指导全县经济技术交流工作,促进区域经济技术合作;发展引进国内资金、技术、人才等工作的规划、信息搜集、数据分析,负责重点招商项目的谋划、洽谈以及境外投资项目,承担组织编制主体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检测评估责任;贯彻执行价格(收费)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负责对商品及服务价格进行定调价前期监审工作。负责对司法、行政机关及仲裁机构办理的各种案件涉案物品标的进行价格鉴定,掌握分析产业园区建设,负责动态研究提出推进产业园区建设。
职责分类绩效目标;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经济形势,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结构的目标、政策。 负责监测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负责提出全县价格总水平年度调控计划和调控目标;监测、预测全县价格总水平及其结构变动趋势,提出调控建议。
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绩效目标
303赵县发展改革局
单位:万元
职责活动
年度预算数
内容描述
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评价标准
优
良
中
差
组织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
2.00
组织拟订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重点领域、区域经济的规划;参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起草和组织实施。
"增强规划和计划的前瞻性、科学性、可操作性;规划目标全面、先进、可行;组织落实措施得力,调度有序。"
规划、计划及课题编制
2.00
拟定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对规划执行情况监测预测、中期评估及动态调整,统筹协调县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研究分析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战略与布局,拟定全县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并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作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编制和拟订全县重点领域、重要产业和县域发展等战略规划和计划,研究提出落实措施等建议。
规划和计划前瞻性、科学性、可操作性较强;规划目标全面、先进、可行;组织实施有效,及时评估调度,动态调整切实可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切实体现县委、县政府决策目标和部署。确保重点领域和区域经济社会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和协调。
县人大代表表决通过率
≥70%
≥60%
≥50%
<50%
重点领域与区域经济社会规划编制完成率
≥100%
≥95%
≥90%
<90%
各类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编制完成率
≥100%
≥95%
≥90%
<90%
推进全县改革开放和经济技术合作
5.00
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实施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有关地方性法规,以及对相关规章的起草和实施。
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实施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有关地方性法规,以及对相关规章的起草和实施。
推进体制改革、社会公共服务均等化
5.00
实施综合性改革方案,组织实施重要改革事项,统筹推动全县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和专项改革试点。统筹全县重大公共服务资源布局和相关项目的计划实施,促进公共服务资源有效整合和协调配置。推进全县信用体系建设。
力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积极进展;促进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和新增就业目标的实现。协调推进文化、教育、体育、卫生、养老、社会救助等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全县社会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全县统一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和共享、公示平台。
全县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率
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完成指标
较好完成指标
基本完成指标
较差完成指标
公共服务均等化评估结果
实现规划目标
较好完成规划目标
基本完成规划目标
未制订
内、外资管理
推进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对外经贸洽谈和招商活动,组织项目谋划发布、洽谈等活动。组织开展全县经济技术交流合作,组织谋划县际合作项目的考察、论证、对接、落实和实施;组织与交流合作方和县内各方面沟通对接。
稳步提高全县利用外资、境外投资规模和水平。
引进县外资金数量增长率
≥10%
≥8%
≥5%
<5%
境外投资规模增长率
≥10%
≥8%
≥6%
<6%
实际利用外资规模增长率
≥5%
≥4%
≥3%
<3%
经济和社会运行监测、调节与协调
412.00
综合协调和监测调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研究拟订重大调控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社会公共服务均等化;制定并组织实施产业政策;负责省内重要物资和商品总量平衡和调控;组织实施全省国民经济、装备动员。
"做好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协调经济社会运行平稳有序和健康发展,提升全省经济、装备动员能力"
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监测分析、运行调节和政策建议
3.00
负责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运行调节、监测,研究分析国内外、省内外经济形势发展,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进行区域经济的预测、预警;负责日常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运行的调节,研究提出各种政策建议,组织解决经济运行和社会事业发展中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全省国民经济、装备动员潜力调查、预案编制、专业队伍组建、动员中心建设。
推进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提升全县经济、装备动员能力。
形势分析或调研报告采用率
≥90%
≥80%
≥70%
<70%
调研次数、形势分析或调研报告数量
组织2次(含)以上集中调研活动,形成1个(含)以上形势分析或调研报告
组织1次(含)以上集中调研活动,形成1个(含)以上形势分析或调研报告
未组织集中调研活动,或未形成政策性文件、形势分析或调研报告
未完成
年度经济、装备动员年度计划完成率
≥80%
≥70%
≥60%
<60%
经济运行综合协调保障
409.00
负责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交通运输调度和保障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抓好供需总量平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制订经济运行和能源供应预警和应急预案,适时组织能源、运输及重要物资、商品的紧急调度,提出安排和动用应急物资和商品储备的建议;做好粮棉等商品进出口配额的审核上报工作;做好国防建设和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
做好运行分析、数据上报、要素保障、应急处置、安全管理、矿山管理等工作,确保经济社会运行平稳有序和健康发展;
电力保障率
≥98%
≥96%
≥95%
<95%
铁路运输协调调度
≥4
3
2
<2
月度分析和数据统计报告完成数(期)
12
6
4
<4
促进全县区域经济发展
14.00
推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加快城镇化、县域经济发展;负责区域经济合作统筹协调;推动沿海、京津冀两大区域发展。
促进沿海地区实现率先发展,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
推进区域经济与可持续发展
14.00
实施区域经济的政策措施;推进可持续发展工作。组织全县农业区划管理工作。
加强区域经济发展管理工作,提高县域经济发展水平;开展农业资源可持续发展和高效利用试验示范工作。
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规划实施完成情况
全部如期完成
有1项未能如期完成
有2项未能如期完成
有2项以上超过规定时间
重点项目建设数量
≥5
4
3
<3
推进全县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2.00
实施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全县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按照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引导产业升级和转型,支持重点领域和行业建设。
有效引导行业健康发展,提升全县产业和行业竞争力。
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2.00
组织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措施;宣传展示我县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成果。
推动产业规模不断壮大。促进产业聚集发展,提升产业竞争力。创新能力稳步提升,协同创新取得成效。创新改革不断深化,创新创业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
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总值的比重
逐年增加
与往年持平
低于往年水平
推进物流业及服务业发展
制定并组织实施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战略规划,落实有关政策措施,推进服务业项目建设。落实现代物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支持县级物流产业聚集区发展和物流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全县物流基础设施,增强物流企业竞争力。
加快县级物流产业聚集区建设;加快县级物流产业聚集区、已列入物流发展规划的重点项目、农产品物流项目交易设施改造升级及大型冷链物流项目建设
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总值的比重
≥90%
≥80%
≥70%
<70%
服务业增加值增长率
≥90%
≥80%
≥70%
<70%
县级物流产业聚集区、已列入物流发展规划的重点项目、农产品物流项目交易设施改造升级及大型冷链物流项目建设完成率
≥90%
≥80%
≥70%
<70%
物流业增加值增长率
≥90%
≥80%
≥70%
<70%
促进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和生态建设
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省应对气候变化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等工作;推进综合协调节能减排工作,利用专项资金对节能技改、合同能源管理、重点用电行业(领域)和项目电力需求侧管理实施引导和扶持;开展节能监察、监测,加强节能宣传培训,建立碳排放报告、核算、考核及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确保完成节能、削煤、降碳约束性指标;加强散装水泥、新型墙体材料和冶金矿产资源管理。
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和激励的作用,通过采取补助、奖励等方式调动企业节能降耗的积极性,确保完成节能、削煤、降碳目标任务;电能使用效率不断提高;积极助推节能减排和大气污染防治;确保实现年度单位GDP能耗下降率
二氧化硫减排量
二氧化碳减排量
单位GDP能耗下降率
3%
/
/
/
节电量
节能量
可转移高峰负荷
固定资产投资调控与管理
23.00
拟订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及措施,衔接政府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提出预算内基建建设项目安排建议;开展重点建设项目管理。
提升公共设施水平,提高公共服务能力,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
固定资产投资政策制订与实施和县级预算内基本投资建设
23.00
拟订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及措施;研究制定全县重点项目建设管理的思路;制定或完善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管理办法及相关措施,完善投资体制和机制建设;引导民间资金用于符合我县固定资产投资方向的项目。编制县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统筹提出县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安排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安排建议,落实与中央、省市投资项目配套。
落实县固定资产投资目标;指导政策性贷款使用,有效引导民间资金用于我县固定资产投资。按时编制并提交年度预算内基建项目安排建议,并落实到具体项目;足额保证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基建投资项目;落实与中央、省市投资项目配套;及时下达预算内基建项目投资计划,提高县级政务设施服务保障能力
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执行率
≥100%
≥95%
≥90%
<90%
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完成率
≥100%
≥95%
≥90%
<90%
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完成率
≥100%
≥95%
≥90%
<90%
组织实施全县重点项目和稽查
实施县级重点建设项目,编制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年度工作计划并执行;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组织开展对工作活动范围内的项目单位在前期手续、投资计划和资金下达、建设实施、建设管理、进度控制、资金和财务管理、竣工验收等方面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投资项目信息报送制度。化工、煤炭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依法组织开展重点(重大)项目稽查,对市、县投资政策、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加强重点项目谋划、协调,推动重点项目顺利实施。加强项目监管,推动项目顺利实施,处罚项目建设中重大突出违法问题。
项目开工率
≥90%
≥85%
≥80%
<80%
重点项目监督稽察覆盖率
≥70%
≥65%
≥60%
<60%
发展和改革政务管理
172.00
保障发展改革一般性日常业务开展和机关事务的基本运转。
保障发展改革一般性日常业务开展和机关事务的基本运转。
县政府购买行业协会服务
县政府购买行业协会服务
县政府购买行业协会服务
政府购买行业协会服务评价合格率
100%
≥90%
≥80%
<80%
综合业务管理
负责全县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投标公告发布、方案核准以及评标专家库、招标代理机构等实施监督管理;按照县政府政策要求,加强行业协会管理。
招投标管理制度完善,操作实施规范,应依法必须招投标项目覆盖全面
综合业务管理工作完成率
100%
≥95%
≥90%
<90%
年内督导企业个数
≥10
≥9
≥8
<8
综合事务管理
172.00
发展改革工作运转保障,包括会议组织、政务督办、档案管理、信访接待、政务信息、行政复议、对外宣传、干部培训、课题研究、调研活动等行政事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许可事项受理,信息化建设等管理。
保障发展改革工作正常开展
综合事务管理工作完成率
100%
≥95%
≥90%
<90%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近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国有资产信息
2016年国有资产是1017722元,2017年预计购置办公设施6万元。
发改局固定资产占用情况表
编制部门;发改局 截止时间2016年12月31日
项目
数量
价值(金额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101.77
1、车辆(台、辆)
2
27.26
2、其他固定资产
74.51
八、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是县级财政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结构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