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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县保粮食能源安全的十三条政策措施》解读
一、为什么出台《关于保粮食能源安全的十三条政策措施》?
围绕“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6月1日河北省出台一揽子政策措施及配套政策,概括为“1+20”政策体系,其中包括《关于保粮食能源安全的十五条政策措施》。赵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坚决落实,7月18日出台了《关于印发赵县稳定经济运行的若干措施及配套政策的通知》(赵政函﹝2022﹞8号),在严格落实国家、省政策基础上,结合赵县实际,县发展改革局会同市有关部门起草了《赵县保粮食能源安全的十三条政策措施》,报送市政府审定通过。
二、在加强粮食安全保障方面有什么政策措施?
一是健全完善种粮收益保障政策。优化种粮补贴政策,在前期已经发放农资补贴的基础上,及时发放第二批农资补贴,弥补成本上涨带来的种粮收益下降,保障种粮农民合理收益。巩固现有扶持政策,统筹利用防灾减灾和灾后重建、优质粮食产业工程、种业提升等政策资金,一体化支持粮食生产。
二是切实抓好粮食收购。落实国家最低收购价政策,按照《河北省2022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方案》要求,做好启动方案的各项准备工作,牢牢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的底线。抓好粮食市场化收购,引导多元市场主体入市收购。开展夏粮收购专项检查,规范收购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三是强化粮油保供稳价。加强小包装成品粮油储备的监管,完善应急保供体系,保障市场供应。配合国家、省组织政策性粮食拍卖,督促指导储备企业科学把握轮换时机和节奏,发挥好吞吐调节作用,有效增加市场供给。
四是保障化肥供应。落实化肥储备任务,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化肥生产、流通中涉及的原材料、交通、环保等事项。积极扩大钾肥进口数量,控制化肥出口,优先满足国内化肥市场供应。支持市内化肥生产企业、经销企业参与国储钾肥投放竞标。
三、如何提高电力安全供应保障水平?
一是提高电力供应保障水平。持续提高煤电调节能力和清洁低碳水平。按照国家和省、市要求,继续支持符合环保、性能要求的淘汰煤电机组原则上关而不拆,转为应急备用和调峰电源。
二是推动电网重点工程建设。加强电网建设、强化输配电能力。实现城乡电网一体化建设,深入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完成农村电网升级改造任务50公里。
三是加快可再生能源重点项目建设。严格按照《河北省光伏风电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方案》要求,进一步规范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强化市级对土地资源的统筹。督促光伏项目投资主体加快推进我县存量项目建设,探索建设源网荷储、多能互补、智能微网等多元化新型电力系统,解决电网网架薄弱、光伏消纳困难等难题。
四是强化电力需求侧管理。建立健全“需求响应优先、有序用电保底、节约用电助力”需求侧管理体系,构建可调节负荷资源库,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保障社会用电秩序平稳,组织隐患排查整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用电提供坚强保障。
四、怎样提高天然气供应能力?
一是积极推进天然气管网建设。对途经我县国家、省、市主气源干线项目加大支持力度,帮助项目企业协调地方事务,保障项目建设进度。结合国家和省、市主气源干线布局,完善县域内输配管网体系,加强与主干管网间的互联互通,强化资源串换和互供互保能力。
二是提升天然气应急保障能力。充分发挥天然气应急调度指挥中心和储气设施作用,科学有效调度,在保障民生用气的前提下,千方百计保障工商业用气需求。
五、在全面增强能源储备和保障能力方面有哪些举措?
一是增强电煤供应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强与大型煤炭生产企业的沟通对接,多措并举提升外来煤炭保障能力。建立健全“电煤中长协+应急储运中心+社会代储”三位一体保供体系,强化电煤中长期合同履约监管,协调督促电厂电煤库存保持在合理水平。
二是提升储气调峰能力。推进重点储气项目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城燃企业建设LNG储备站和罐箱堆场,鼓励城燃企业采取租赁LNG储备设施等方式,增加应急储备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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