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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散煤和型煤产品质量抽检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2-06-19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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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集团河北分公司煤炭储备场地,河北国晨煤炭贸易有限公司:非采暖季每月2批次,采暖季每月4批次。
国电投集团河北分公司煤炭储备场地,赵县长晟商贸有限公司:非采暖季每月2批次,采暖季每月4批次。
赵县洁净型煤有限公司:每周不少于2批次(正常经营的情况下)。
一、检验依据:执行河北省《工业和民用燃料煤》(DB13/2081-2014)地方标准。
二、抽样方法:采用随机抽样方法抽取样品。
三、抽样及抽样工作后安排:散煤由合同和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牵头负责并落实委托检验单位,型煤由综合执法大队牵头负责并落实委托检验单位,按计划确定抽检时间。
四、抽样要求:抽样时必须有两名正式执法人员参加,向抽样单位主动出示执法证或相关证件,抽样过程要有详细记录,抽样人员和被抽查对象在产品质量监测抽样工作单和样品上签字,样品当场贴上加盖抽样单位公章的封条。
五、检验项目:依据河北省《工业和民用燃料煤》(DB13/2081-2014)地方标准项目进行检验。
六、判定规则:(1)所检项目全部合格时,判该样品合格。(2)所检项目中有一项或多项不合格时,判该样品不合格。
七、异议处理:被抽查单位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或要求复检的,可在收到检验报告检验结果通知单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向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由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合同和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负责处理。
 
 
2022年6月2日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