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县人民政府
 
赵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石家庄化兴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建筑专用环氧树脂胶黏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准公示
发布时间:2024-09-03    来源: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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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已经对该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公开。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电话:0311-84957615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赵县永通路208号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石家庄化兴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所报河北金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石家庄化兴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建筑专用环氧树脂胶黏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审核、依法公示,批复如下:
一、石家庄化兴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建筑专用环氧树脂胶黏剂项目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赵县经济开发区(西区)工业大街1号,东经114°42'4.882",北纬37°48'44.276"。本项目租赁现有厂房,占地面积2000㎡,建筑面积1200㎡,本项目产品为A胶和B胶,建设生产线2条,A胶主要原料为环氧树脂和苯甲醇,B胶主要原料为高分子乙烯胺、腰果胺和苯甲醇。本产品A胶和B胶年产各3000吨。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二、经研究讨论,该项目在符合其他法定规划的前提下,仅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原则同意环评报告表中所列性质、规模、建设地点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和结论。
三、本项目生产过程全部在封闭车间内进行,投料、搅拌和灌装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一根17米高排气筒排放;生产设备、风机等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项目不涉及生产废水,生活污水进化粪池处理后经污水官网排入赵县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包装桶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由厂家回收。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四、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环评报告表中各项措施,保证各种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同时应严格落实防沙治沙等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要求做好各类风险源管理。
五、项目建成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开工生产。
                           
项目代码:2406-130133-89-01-451406
 
 
               赵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2024年09月02日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