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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2025年第13号
发布时间:2025-03-24 14:26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打印
按照有关要求,现将抽检发现的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洋槐蜂蜜、荔枝蜂蜜、蜂蜜。被抽样单位:河北任氏蜜农蜂产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4-03-05、2024-08-07、2024-10-21。不合格项目:经抽样检测,“洋槐蜂蜜”检验项目甲硝唑标不得检出,实测值2.3719μg/kg,单项判定不合格;“荔枝蜂蜜”标准指标菌落总数≤1000CFU/g,实测值1600CFU/g,检验结论为菌落总数不合格;“蜂蜜”检验项目甲硝唑不得检出,实测值2.5288μ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河北任氏蜜农蜂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洋槐蜂蜜、荔枝蜂蜜和蜂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应予处罚。当事人在案件调查期间,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参照《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66序号5较轻裁量基准,决定对其较轻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466元;2、罚款50000元。

                                         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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