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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县环境保护局2016年预算
发布时间:2016-02-18 10:43 来源:系统管理员 【字体: 打印
赵县环保局主要职责及部门预算构成
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我县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协同有关部门参与制定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受县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协助上级环保行政管理部门监督实施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负责全县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组织实施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及时掌握全县环境质量状况及发展趋势,提出改善的措施和意见。贯彻执行国家、省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措施和办法,参与编制全县可持续发展纲要和规划。组织全区辐射、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协助县大气办管理全县大气污染防治的所有事宜。承办县人大、县政协有关环境保护的议案、提案及环境信访污染纠纷、污染事故的查处。
注:我局只有本级单位无下属单位
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