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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县综合执法局2022年第一次内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2-05-18 09:10 来源: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字体: 打印
 
赵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
2022年第一次内部 “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减少对企业(单位)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震慑违法违规行为,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冀政字〔2019〕2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0〕144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2 年4 月 1 日至 5 月31 日
二、抽查范围及比例
抽查范围:此次内部双随机抽查定位为全县办理排水许可证的排水企业,经营状态为已成立的企业,结合企业信用风险分级按照5%的抽查比例进行抽取。
三、抽查内容
依据“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上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各业务监管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确定抽查事项,并严格按照抽查事项清单中规定抽查事项、检查依据和检查方式组织开展随机抽查检查。
四、抽查事项
各相关科室结合各自职责分工,对照此次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对排水企业“是否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水”进行检查。
五、抽查步骤
(一)抽查任务分工
我局通过监管对象数据库抽取检查对象名单,从本单位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抽取产生检查人员名单,对被抽查企业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
抽查工作结束7个工作日后,将抽查结果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
(二)公示抽查结果
1.抽查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
2.发现抽查对象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线索的,要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
3.抽查检查结果的公示只针对检查行为的本身,后续对检查对象作出的列入异常名录、行政处罚等监管执法结果信息按照规定的程序由执法办案人员负责另行公示。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抽查实施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聚焦聚力,认真细化工作要求、流程,强化责任担当,确保抓出实效。成立 “双随机”抽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职责分工,确保联合抽查工作有序开展。法制科牵头组织此次“双随机”抽查,负责组织抽取、分派检查对象名单、收集汇总等工作;各相关科室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指导本业务条线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及时解决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困难。
2.密切协同联动。各所及相关科室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同配合,认真抓好联合抽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定人、定岗、定职责、定时限,联合实施“双随机”抽查,一次性完成对抽查对象的全面检查,坚决杜绝拖延检查时间、重复多次检查等现象。
3.及时反馈情况。要积极发现联合抽查工作中的难点、堵点和问题,总结经验做法和亮点,为今后全面推行联合抽查工作提供可借鉴、可推广的措施和办法。
 
 
2022年4月24日
政策文件